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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罗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21-10-13 19:44
来源 : 罗定市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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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罗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011日政协第十届罗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罗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协商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罗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1016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二)在罗城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罗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届罗定市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表彰市政协2021年度优秀提案、承办提案先进单位和优秀政协委员;

四、列席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五、选举政协第十一届罗定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

六、审议通过十一届市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罗定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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